北京格创教育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及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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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漏税本人于2024年12月04日在南国早报公众号看到成人教育提升学历的消息,就添加了机构联系人微信的Duteacher8888杜老师,对方以还剩下4个名额为由多次诱导消费,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情况下使用支付宝花呗分期付款缴纳7260元学费。对方声称是自考委授权的定点助学单位,开始并未说明机构是北京格创。在缴费时也只显示高等教育学历提升专用账户,而后让我加了微信号Qln9800的田老师,自称班主任,其发了一个链接让我签署合同,打开电子合同我发现合同仅有乙方名称,其他信息都没有的。乙方名称为合同主体是北京格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法人王琴),签完合同后对方并未给我开具发票证明,后来才注意缴费的对象也是北京格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3月12日本人经网上查询公司资质并打电话咨询合作学校,发现这家所谓的教育机构竟然不具备办学资格,学校也不清楚这家公司。鉴于此情况,我便向他们提出申请,要求退还已缴纳的费用。按照他们的反馈,退款需要按照既定流程处理,以课程已开通为由扣除服务费。随后,又让我添加了他们的一个售后的微信号care98_k程老师,经过沟通后签署了一份培训项目退款协议,于2025年3月12日解除培训协议,并于40个工作日退还费用3465元。2025年5月13日40个工作日后再次询问机构,得到的答复退款在打款中,但是退费并没有到我帐上。鉴于机构之前存在的各种违约行为,是后签协议再缴费,在我不知情情况下,就产生了所谓的服务费。在与该机构的沟通交流过程中,他们为了诱导我报名并缴纳费用,不惜采取夸大其词的虚假宣传手段·他们声称该公司是自考委授权的、负责省内招生报考,这种表述严重误导了消费者,让我在错误的信息引导下做出了选择,而且还有许多消费者都受到了该公司的侵害。对方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行为,涉嫌漏税,公司招生也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诉求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