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师在线诱导贷款消费要求全额退款
网友保保_dD5OLYUz
本人在2025.4.26日通过抖音了解到中师在线(武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填写完电话消息后,过了几小时段有老师来联系我他跟我讲提升学历聊了很久后,加了微信,老师说今晚10点报名截止,报名费是1万多,我觉得太贵了后面他说可以从那个顺丰集团那报名会少点……总就是7980。我说没有那么多钱,他事先没有跟我讲清楚贷款就帮我办理了贷款,跟我讲这个贷款是(助学贷)前期付款1980元,其余通过海尔消费金融该公司(非法放款)贷了6000元交给该机构公司作为学费,并在本月5月26号要求开始还款,教育机构跟海尔消费金融并没有告知我贷款的钱是打到中师在线(武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5月27号反馈说不贷了并且要求退班,之后几天不处理,几天过去了。我联系他才跟我说 让我联系班主任处理退费,打电话过程中要求取消贷款,费用全额退,他说想取消贷款让我交付30%的违约金才能退,老师并没有说合同内容,并且支付了钱才给的签署协议后面才给合同,才知道有违约金,事先没有先告知合同的内容。我也并没有学习该公司发给我的课程更没有参加考试。 签署教育协议,期间该公司只提供一个APP说在上面按时看课程学习,平时工作忙没有时间看课程,考前会给到考前资料,只需要在考前看看考前资料就可以了。属于诱导性消费以及虚假宣传,这两者皆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后续我一直要求对方退费,对方说按照签署的合约需扣除30%的违约金才得退。通过查询到该机构并没有教培资质,该公司中师在线(武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该机构未提前告知合同内容,付款后签署才提供合同,并设置30%高额违约金。违反了消费者权益,合同内存在有霸王条款乱收取高额违约金,并且隐瞒合同,没有做到告知 诱导办理贷款 谎称“助学贷无利息”(实际可能要学员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报名时以“10点截止”施压,剥夺考虑时间,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已多次跟教育机构协商无果 ,我已让步说给对方5%的违约金。他们不同意,那我的诉求就按全额退回给我。2025年5月26号并要本人开始还款,希望能尽快解决该问题,诉求让该机构全额退款,解除合同,取消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