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裕飞智霞商务课程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欺诈投诉
网友保保_taNCIG63
我于2025年4月20的日在四川裕飞智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课程。(他们微信收款账号是咨询)刚开始她们在一个微信链接宣传的特别好,让我心动了,第二天他们老师又说院长代课交的不一样,费用2700元。我又交了2700元课程包括( AI 短视频,小红书,图片制作,抖店,软件等)还催我签了个合同,让下载钉钉加了个助理让我去听课,当天教的他们是11点上课,简单自己都会的东西,下了几个APP改了几个头像和签名之类的。第二天课程里面夸大能给我们的收益诱导我们购买他们的课程。在第一天购买了2700元的课程后,第三天就又诱导我交6888,或者13888,或者19888,在我明确说没钱继续交的时候助理解老师还继续给我发了很多别人成功挣钱图片,甚至还有他们诱导别人贷款去购买他们所谓的教程和扶持的最后成功的图片,他们用诱导消费行为购课。说抖店赚钱快 ,分三个级别,初级有10个网红达人帮带货,免费流量,一个月能赚4到5千,可以交6888元,我经过他们诱导和欺*,我交了最低的的课程付1000元后期补交余款,抖店要保证金在5月3日交1000元,又交520元福利补贴费,问题是教的都是简单的,让我下载抖店,上传商品,我已经上传有900多款商品,到现在一单都没销售,跟授课老师问了好几次,都在推脱商品太少为由,我也跟授课老师说了,已经抖店也有20天时间,一直没如何结果,电话不接无法接通,跟承诺不符,有欺诈消费者行为,我的诉求是要求全部退。希望大家别再被*了。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都是血汗钱。他们的微信企业早就注销了投诉事实与理由 1. 虚假宣传与欺诈(核心违法点) - 被投诉方在课程宣传中承诺“包学会”“保证带货收益**”(附宣传截图),但实际课程质量低下、仅为录播视频,无针对性指导,完全未达到宣传效果,违反: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宣传; - 《广告法》第4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2. 擅自变更服务主体,侵犯知情权 - 发来的签约合同甲方为四川裕飞智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但实际由成都华飞盛世公司提供服务,且未事先告知本人,导致服务质量失控,违反: - 《民法典》第543条: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情权。 3. 拒绝履行退款承诺 - 宣传时承诺“无理由全额退款”(附聊天记录/广告截图),但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