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鲜超市售卖变质鸡胸肉,客服敷衍拒绝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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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5月21日18:56下单京东七鲜的泰 森鸡胸肉,约19:30送达,遂未拆封连通保温袋放入冰箱,21:30冰箱拿出,准备料理,结果开封后一股酸臭味道!遂找客服,客服敷衍塞责,称返还京豆,我不同意。 万幸肉还没吃,消费者的权益这么不受重视吗??平台为何兜售臭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1000元。因此,我的诉求:1.商家应给予我赔偿及合理合法补偿,2.京东七鲜得到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