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师在线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消费,学历考试相关承诺后不兑现,要求退费5600元
网友保保_ry8eERky
我于2024年年10月9日与该公司签定合同,销售人员虚假宣传,写满试卷不留白就能考过,60岁老头也能考过,不过退科目费用。用新旧政策交替、名额不多、现场视频等诱导手段欺*本人冲动报名,在表示学费无法承担时,让我扫贷款码进行贷款,根据民法典第157条属于欺诈,主张合同无效。签约过程中销售一直电话联系教操作,签约时未提醒注意合同事项和争议条款,直接让我划到合同最下方进行签字,合同中涉及的相关违约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加重了本人的权利义务,减轻了公司的责任。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济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机构违反者《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法》该条款应当作无效处理。后来我去网上查了此家公司,网络纠纷众多,后面给招生老师拨打电话已经换人接听,因为缴费困难,诱导分期付款,称是教育分期,缴费单位实则却为小雨点小额贷款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说明没有自考培训资质却从事相关培训业务,违反了《民办教育许可法》第13条、第65条相关规定,属于非法经营,根据民法典153条规定属于无效经营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超范围经营,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商部门予以处罚。我的诉求是:取消分期贷款付费以及全款退费,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