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游充值退款纠纷,涉及未成年人交易效力问题
网友保保_ce09f8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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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游戏第1次充值第2次不再进行处理。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诉讼是三年。如果选择守法律规途径,那小孩三年内充值,且游戏公司没有进行退款都可以诉讼。根据《民法典》第19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500元的交易金额明显超出岁儿童的认知能力,且购买卡片的消费行为通常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畴。因此,该交易在法律上属于效力待定,需经监护人追认才有效。您作为监护人不予追认,则交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