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黎氏阁家居发展有限公司普望斯店未按约定交付商品,无视消费者,要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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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山西黎氏阁家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普望斯店 投诉问题:未按约定交付商品,恶意拖延,无视消费者诉求 投诉要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全额退款 涉诉金额:[7000]元(购买沙发金额)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4年11月在黎世阁家居城订购一款沙发,付定金2000元并签订购买合同。因新房尚未交付,本人与黎氏阁家居城普望斯店内协商,将已到货的沙发暂存店内,待年后提取,普望斯店当时明确表示同意。 然而,2025年3月7日本人前往店内结清尾款并约定20多天后提货提货时,4月10日左右联系店内送货,却被告知沙发已被他人买走。普望斯承诺重新制作,并表示2025年5月1日后可送货。但自承诺之日起,我多次询问普望斯店员,沙发多久可以开始送货,对方不断以“再等几天”为由拖延,推诿至今(2025年5月27日)仍未交付商品。期间,本人多次通过微信与对方沟通,最后对方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违约责任”明确约定:“乙方未按期完成送货或安装,每延迟一天按已付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外还需按未送货物的10%赔偿甲方违约金。”虽合同未标注具体交付日期,但双方已达成“年后提货”的口头约定,且山西黎氏阁家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普望斯店私自出售消费者已购商品,已构成根本违约。此外,因沙发未按时交付,本人不得不临时租赁家具、延迟入住,产生额外经济损失。 现本人要求山西黎氏阁家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普望斯店: 1.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从约定送货4月13日算起——至今,按照每延迟一天按已付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尽快将沙发送达。 或 1. 立即解除购买合同,全额退还沙发货款;并按未送货物的10%(700元)赔偿甲方违约金。 恳请平台介入调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