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鹿瓷砖脱模剂问题致地板空鼓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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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家人于2025年3月25在商家大角鹿超耐磨大理石瓷砖处(地址为成都武侯区八益家具城装饰材料交易区B区609-610号),购买地板砖和墙砖,用于住宅装修,共计9784元(其中地板砖5700元)。商家在销售时未告知脱模剂的存在及其危害(如空鼓、脱落风险),亦未提供施工注意事项说明,且产品包装上也没有注明有关脱模剂的事项,现在施工后,造成地板砖大面积空鼓(当前空鼓率超过12%且还在加剧),造成财产损失及安全隐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标识需包含“使用注意事项等警示说明”,尤其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必须标明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而脱模剂作为工业残留物,会显著降低瓷砖粘结强度,属“隐蔽性质量缺陷”。商家明知该风险却未告知消费者,违反法定义务。 2.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应“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且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瓷砖因脱模剂导致空鼓,属于“性能缺陷”,且大面积空鼓超出《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空鼓率≤5%),构成安全隐患。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明确:销售者发现商品存在缺陷时,应立即采取警示、退货等措施;对质量问题需履行更换、重作或赔偿义务。 综上,商家已经构成侵权和危害,本人及家人多次要求商家合理处理该问题,其态度不积极,不拿出诚心的解决方式。在此,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合理的解决此事。同时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八条对商家行政处罚; 责令商家在门店公示脱模剂风险及施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