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觅糖优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及合同纠纷投诉
网友保保_YuP9fO2o
已完结
2025年6月7日,原告在被告办公地址咨询业务,在被告公司的封闭环境下销售人员首先查看了原告的支付宝、信用卡等渠道的借款等征信信息,然后进行了数小时的游说,同时销售人员对其公司资质信息有所欺瞒,原告本想回去考虑被拒绝,本想给家里打电话也被拒绝,最后在销售人员的游说下原告同意接受该公司的会员服务并签订合同,在被告销售人员的指引下,原告使用支付宝花呗分期12期付款10000元人民币,支付了10000元作为会员服务费用,但没有给消费者开具相应发票。原告认为在签订合同之前被告的行为涉嫌诱导,且针对合同中对消费者利益关切的重要条款没有给予充分的说明和提醒。合同签订2小时后,原告发现合同中有甲方提 出终止合同的还需承担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要求返还全部合同费用10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