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汀汉堡店试岗8天无工资,不合理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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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6月14号到6月21号 在曹县银座塔斯丁汉堡店试岗了8天高强度的工作让我觉得我可能不适合这个工作 但是老板却已试岗七天是没有工资的借口 不给我工资 我本就是刚高考完 准备挣点零花钱 这几百也不给我 一天80元 一共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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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劳动分配原则 实施同日同酬 只要劳动者工作了 就算只干一天 也应支付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使用期之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抵挡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我的诉求是 根据店里同职位的报酬标准 足额发放工资 店铺老板口头所说 试岗期间不发放工资 本身就是不合理 所以我的诉求就是已80/日 一共640 所以请立马结算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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