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有约涉嫌诱导消费与服务欺诈
网友保保_fYAf6BZl
处理中
2025年3月22日,我在小红书看到“分配对象”帖留言后,北京余生有约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我,通过微信及电话反复沟通数日,声称“有匹配度极高的女生需线下见面”(首次虚假诱导)。到访其经营场所(朝阳区光华路SOHO一期2单元1107)后,对方违规收集个人敏感信息(身份证、支付宝信用分、借贷额度等),并安排红娘进行长达3小时的洗脑推销: 1.虚构事实:展示公司成立前的“成功案例”,谎称拥有“30万活跃会员”“十几年从业经验”; 2.制造焦虑:宣称“23岁后择偶将更看重经济条件”,暗示不购买服务将错失良机; 3.干扰缔约:在我明确表示需考虑时,展示女性照片承诺“下周安排见面”(二次诱导付款),并在合同审查阶段不断言语干扰催促签约; 4.服务欺诈:支付10,000元后,仅安排4次见面(间隔2-4周/次),其中1次在其他机构进行,且见面对象并不符合约定条件(外貌与照片差异大、身高等信息匹配要求不符); 5.拒绝退款:我多次要求终止服务并退款,对方以“继续见面”搪塞,最终明确拒绝退款。 法律定性:该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真实信息告知义务)、第55条(欺诈三倍赔偿)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撤销合同),构成系统性消费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