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来汽车伪造协议诱导支付定金并非法扣留
网友保保_ab687ef0
投诉标题:蔚来汽车伪造购车协议签约日期,虚假承诺诱导支付定金,非法扣留5000元 事实与理由: 1.虚假承诺诱导支付定金(证据1): 我于2024年7月21日在蔚来汽车武昌万象城与销售顾问逄俊飞(工号待查) 达成购车意向,对方明确承诺“房产贷款批复后再提车”(证据1:7月21日协商记录)。基于此,我自行在APP下单排产车。但当日该销售趁我吃饭时私自操作我手机,将订单改为现车,并催促我支付了5000元定金(证据1:7月21日操作记录)。 2.伪造合同签约日期(证据2 vs 证据3): 蔚来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发送《终止通知函》(证据2),谎称我已在2024年7月21日签署《汽车购买协议》(证据2标注:“2024年7月21日签署”字样)。但蔚来APP内该协议实际状态为“待实名签署|需重签”(证据3),从未完成有效签署!蔚来虚构签约日期,企图掩盖欺诈行为! 3.胁迫提车与非法扣款(证据1): 蔚来仍于7月29日-8月21日持续催提车,并在用户未签约、未违约情况下,单方终止交易并强扣押金。 违法事实认定: ① 消费欺诈(虚假承诺贷款后提车,诱导付费); ② 伪造合同证据(虚构协议签署日期,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10条); ③ 强制交易(未签约却强扣押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诉求: 1.立即退还5000元定金; 2.按《消法》第55条赔偿三倍定金(15,000元); 3.查处蔚来伪造合同、欺诈消费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