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万众勤学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并强制收费,课程质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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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7月12号被成都万众勤学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消费,签订分期合同,在签合同三天内本人提出退课申请,该机构在我仅仅只看了几节录播的前提下要求本人缴纳课时费,本人提交了课时费,该公司才给予退费,我现在要追回我损失的财产用接单赚钱诱导我,课程质量与宣传不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没有提供完整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