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服务协议撤销及退费纠纷
网友保保_kCXsfK9A
已完结
1. 依法撤销原、被告于2025年3月31日签订的《课程服务协议》; 2. 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课程费人民币1294元(含定金1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与被告签订了《课程服务协议》,约定被告提供“插画VIP角色班”线上课程,总费用4876元,分12期支付。签约前,被告未如实告知其曾因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被行政处罚的事实,且在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四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欺诈。原告已支付1294元(含定金100元),现要求撤销合同并全额退款,被告拒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