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分期贷款与课程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AHphHf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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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9月7日在网络上购买了湖南今日有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插画商业班的课程,其费用为分期12期,该机构诱导报名并要求支付500元淘宝店铺尾款入学,并签订2900的分期付款合同,现已扣费了总共3158.34元,还剩最后一期分期241.66下月初要付。 一、报名前机构声称还款没有压力,可以利用课程所教内容边接单边还学费,该机构利用消费者想赚钱的心理诱导学生消费,办理分期贷款,在之后未有任何收益后提出退款却以“课程老师已经上完了,学生没学完能看回放”为由不予退款。 二、该机构明知国家禁止向学生放贷款的情况下仍然以经济困难可分期为福利诱导且利用分期软件对我的花呗进行自动扣费,诱导学生超前消费。 三、"不予退费"合同里面描述的这个是无效的!因为他没有尽到提示义务,属于格式条款,属于“霸王条款”,认定无效。再看合同,完全是在加重我的责任减轻机构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我的诉求是按照直播课时费没学过的课程退款并解除合同和最后一期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