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学科技:线上插画课程未兑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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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去年五月份报名了一个线上的插画课程1+1两门课的那种 我当时是看回放上完了一门但是直播课一节没上 然后他们说我画的不好并没有让我毕业说要重修 然后第二门课程我还没开始上,之前报名的时候说包接单,但我是上完了很久的课之后 我去找老师他才拉我进兼职群的 但是我进去之后到现在也没有接到一单。我不想继续上了就想让机构退钱 但是答应能退的钱很少 我不能接受 我之前付的是4700,他现在只退给我七百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合同编相关规定:教育服务合同本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若教育培训机构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比如承诺的教学质量未达到、未提供约定课程等,构成违约。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费。例如,机构承诺提供一对一辅导,实际却是大班授课,消费者可因机构违约要求退费。 ◦ 格式条款规定:很多培训合同是格式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若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自身退费责任,如“一经报名,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依据第四百九十七条,此类条款无效,消费者仍可主张退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者知情权:该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教育培训机构应如实告知消费者培训师资、教学安排、退费政策等关键信息。若机构故意隐瞒或虚假宣传,如虚构教师资质,消费者因受误导而报名,根据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 ◦ 公平交易权:第十六条指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培训机构不合理的退费限制,如过高的违约金、极低的退费比例等,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依法要求按合理比例退费。 他欺*了我,对我的认知进行了诱*。 我的诉求是退还我之前付款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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