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车车郑州店误导销售及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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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7.7在淘车车郑州店销售签订了购买二手车定金合同,看到实物车辆后与销售人员描述的有出入,多次协商后无果,目前请求是申请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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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况信息严重缺失(根本违约)合同仅列品牌、VIN码、里程数,未约定车况细节(如事故、泡水、维修史等)。 车辆颜色都是未知。并且在整个过程中我让提供细节图,只提供两处刮擦,内饰顶大面积黄渍,其他多处擦挂均未告知。玻璃裂纹签约定金合同才口头告知,并且强调如图片,不仔细很难察觉,结果整个裂缝大概占整个玻璃1/3,且裂缝另一端有明显的人工打洞痕迹也未告知。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17条:卖方需提供车辆真实信息。隐瞒车况违反 如实告知义务。卖方未履行法定义务,我有权以 “重大误解"或"欺诈"要求撤销合同并退定金。 2.委托授权不合法(代理无效)第2.6条称乙方受"车淘淘"委托签约,但: 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合同未附); 3.定金条款无效(格式条款陷阱)合同2.4条约定"10日内不签主合同则没收定金",但: 未明确主合同核心条款(如车况责任、违约责任); - 强制要求签订空白主合同,剥夺协商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需公平合理,否则无效。 该条款涉嫌 "加重买方责任" ,可申请法院认定无效。 4.借壳交易,合同诈骗:实际签约和履约方为两家:好车酷 酷(名义卖方)与车淘淘(实际收款/盖章方)。两公司无股权关联涉嫌 “合同诈骗” 5.并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乙方自称是淘车车公司销售人员,该行为已构成表见代理,增加了让甲方的信任度。追加相关销售人员和涉嫌公司的责任。 6.收款后,乙方未向甲方提供收款凭证,实际提供中介服务却无合同关系,涉嫌偷税。 总结:刑事报案(合同诈骗)+行政举报(税务/工商)+民事双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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