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联万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并拒不退费
网友保保_9sGncPpn
1. 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2025年7月23日,被投诉方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冒用国家人员身份,声称“国家正规学历提升通道”,并提供虚假网址。本人因信任其“官方背景”添加微信,对方以“名额有限”“政策即将收紧”等话术催促报名。 2. 诱导开通分期支付 在未充分告知风险的情况下,对方诱导查看本人芝麻信用分,并协助操作开通“安心付分期”三期免息贷款,声称可取消实则绑定个人征信,导致本人被动负债。 3. 拒不履行退费义务 缴费后发现该机构办学资质差,且在网上大量曝光其诈*行为要求退费时,对方先以“已提供课程资料”为由拒绝,后承认“公司规定不退费”,并拒接电话、来回拉扯,拒不退费。 二、法律依据与诉求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被投诉方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构成欺诈行为,应“退一赔三”,最低赔偿500元。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方以欺诈手段使本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报名缴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并要求全额退费(分期已支付金额+剩余贷款)。 诉求: 1. 立即解除与该机构的合同,退还已支付费用2792元; 2. 协助取消“安心付分期”贷款1180,避免征信受损; 3.对该机构虚假宣传、无证办学行为依法查处。 4.对该机构不开发票,偷税漏税等行为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