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消费及霸王条款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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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诉求:要求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信防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本人解决与海豚活动策划(佛山)有限公司的诱导性签署霸王合同纠纷问题,要求海豚活动策划(佛山)有限公司全额退款本人一万零一元金额。 事实和理由:事实经过1.个人信息泄露及诱导消费,本人于2025年参加由单位联谊海豚活动策划佛山有限公司组织的活动后,电话号码被泄露,随后多次接到该公司电话,以婚介服务为由宁某引导本人前往其门店。2025年7月30日15:30本人前往该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楼1503,在不足5平方米的小房间内,不断询问本人家庭、工作、收入、心理状况等隐私信息,并施压 2.高压洗脑式推销及签约霸王条款 王某与本人沟通近3小时,通过心理引导、夸大服务效果等方式,诱导本人支付高额费用(2万-3万),并暗示“成功后剩余可由男方支付费用,在本人心理压力大、未充分理解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被迫签署合同并支付10001元,且未给予合理时间审阅合同条款。 3.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签约后,一名自称“经理”的人员再次询问本人择偶要求,并擅自修改本人意愿信息,且未经同意拍摄本人照片及身份证涉嫌侵犯隐私权。2025年7月31日,本人要求终止合同并退款,拒绝退款及威胁违约金,对方以“已签约”为由拒绝,并威胁需支付30%违约金(3000元)但本人未接受任何实质性服务,此后,对方多次电话骚扰,拒绝协商退款,态度强硬。投诉理由及诉求1.涉嫌欺诈及强迫交易,该公司通过高压洗脑、隐瞒合同关键条款等方式,诱导本人签署霸王合同并支付高额费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式,诱导本人签署合同并支付高额费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真实、全面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2.侵犯个人隐私权未经同意收集、使用本人身份证照片及个人信息,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个人信息处理需取得个人同意)。3.合同显失公平,应属无效 诉求1.立即终止合同,全额退还10001元以微信形式2.删除本人所有个人信息及影像资料3.查处该公司违规经营行为4.停止骚扰本人及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