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食品发现异物引发纠纷
网友保保_Cit8MY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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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8/120:13:46在好想来遵 义市红花岗区合众路店购买了冬盛金 针菇这一食品,还未拆封是便发现其 中有黑色异物,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 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内容如下: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 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 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 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 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 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 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 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 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 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 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 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 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的瑕疵的除外。 商家以未对我的身体造成影响未食用 为由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