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住被扣款,投诉霸王条款及退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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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工业大学亚朵酒店及携程平台未入住扣款的消费投诉 姓名:曹瑞莹 电话:158****0721 订单号:1128158****07217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25年8月4日通过携程平台预订酒店(入住日期:8月4日),后因行程变动忘记取消。8月5日发现被扣全额房费584元,但实际未入住该酒店(可提供未入住证明)。 经核查,预订时平台/酒店未在显著位置提示“不可取消”条款(或虽提示但字体过小/隐藏于次要页面),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该格式条款应属无效。且酒店未提供实际服务,扣款行为显失公平。 【诉求】 1. 退还扣款584元; 2. 酒店/平台书面说明扣款依据。 请依法处理,并于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