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大厨菜品发现异物要求赔偿
网友保保_sKu1l1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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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8月3日下午在广州市费大厨乐峰广场店就餐(企业名称:广州费大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乐峰分公司),其后将所点菜品悉数打包带走。在当晚重新打开菜品准备加热进食时,在[小炒鲜牛肉]其中发现明显异物(一撮毛发),该问题涉及食品卫生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关于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规定。 随后我已向商家提出异议,隔天商家电话联系本人,承认了问题存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该菜品费用,并主张十倍赔偿,最低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但商家未能提供合理解释或解决方案,且拒绝依法进行退赔道歉处理,无视食品安全问题与消费者权益。 诉求请求如下: 1. 要求商家依法退还该问题菜品的全部费用 2. 要求商家依法给予十倍赔偿,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3. 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对餐厅食品卫生情况进行调查与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