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骑手遭错单处罚引纠纷
网友保保_09a9c1ce
我于2025年8月22日12时44分,作为饿了么骑手接收到平台派发的“饿了么12号订单”(订单号:54****29146****3471),订单关联商家为侠晨鸡腿(同济大学店),配送目的地为顾客的地址隐藏。 到达商家门店后,我多次向商家工作人员询问“饿了么12号订单是否已做好”,但商家未及时准确回应。随后商家将“饿了么13号订单”交付于我,我未察觉订单号错误便离开门店,行驶至四平路翔殷路路段时,商家多次致电告知其错发订单,要求我立即返回门店更换“饿了么12号订单”。 此时我手上仍有6个待配送订单,若返回更换订单,必然导致所有订单超时,进而面临平台扣款。我当即与商家沟通,建议其直接与12号订单的顾客协商重新下单,以避免双方损失,但商家拒绝配合,坚持要求我返回换单。 后续,饿了么平台未核实事件全貌,以“订单处理不当”为由,对我作出两项处罚:一是扣除服务分15分,二是罚款30.8元。我针对该处罚发起申诉,平台未认真核查商家错发订单的核心问题,仅以“理由不成立”为由拒绝申诉,且未给出具体、合理的拒绝依据。商家也始终拒绝承担因其错发订单可能导致的我的返程路费损失及6个待配送订单的潜在超时扣款损失。 此次事件中,商家错发订单是核心起因,饿了么平台未履行审核责任,仅凭单方面信息处罚骑手,且申诉机制形同虚设,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劳动权益。 三、投诉诉求 1. 要求饿了么平台撤销对我的30.8元罚款及15分服务分扣除处罚,并恢复我的服务分至处罚前状态; 2. 要求涉事商家赔偿我因配合其处理错单问题产生的返程路费; 3. 要求饿了么平台对此次处罚的审核流程进行说明,优化骑手申诉机制,确保后续类似事件能公平、公正处理; 4. 要求涉事商家就错发订单及拒绝协商的行为向我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