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成学文化科技诱导消费及培训贷问题
网友保保_ux7T8SEA
我于2024年3月12日,在百度上看到了成人提升到本科教育,然后填写了手机号,然后就有人打电话加我微信,然后就有一位称是老师的人开始给我介绍各种班,普通班,vip包过班,押题密卷,考不过退费来诱导,经过课程老师给我详细介绍之后,开始诱导我缴费,我说我想想,我是不太想报的,因为刚毕业一年多,身上也没多少钱,然后这位自称是老师的人,就一直缠着说各种话语话术来诱导我缴费,我本来是计算机专业,说让我报行政管理专业,说这个专业不影响找工作啥的,说这个专业好考,说了好多,然后看我还是不想报,然后这位老师隔了一天又说北京市名额有限,还给我发了一个2024补录系统的截图,北京地区就剩一个名额了,紧接着说我有什么顾虑吗,说咱们有助学分期没利息,给你还可以申请1000块钱助学金,可以优惠1000块钱,然后开始诱导我办理学易分期分期贷款,分12期说每个月普通班532块钱,VIP班665元,然后说VIP班有保障每个月就多还100多块钱,你平常少抽点烟就能省出来等话语诱导我办理VIP班,而且正规的消费贷款或助学贷款,资金会直接发放到借款人指定的账户,或者由借款人确认后支付给指定的第三方,但是他们的贷款直接发放给了他们教育机构,但是在2024年12月26日学易分期这个这个公众号暂停服务了,但在这期间发现该机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利用课程引诱需要自考的消费者贷款在先,通过各种手段欺诱导我以报名交钱为目的,对方称可以分期,透导我办网贷分期付费,该机构违反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客服电话打不通,班主任也不回复消息,加的课程老师也不管这事,我是想协商解决的,说什么让我联系班主任,班主任也是回一句不回一句,说那你去举报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 而且课程质量也不行,卡顿不流畅,有时候还看不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之规定,当事人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服务,这部分费用应该无理由退还,如果对方不退,那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教育机构通过“助学分期”、“免息贷款”等话术诱导学员办理贷款。我有权要求撤销合同并退款,承诺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与当事人约定退货,退款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