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成学文化诱导贷款虚假宣传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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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4年3月6日在广州成学文化有限公司办理了一个自考专本连读,用稀缺名额,诱导我办理里小雨点分期贷款14800元,但在这期间发现该机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利用课程引诱需要自考的消费者贷款在先,通过各种手段欺诱导我以报名交钱为目的,对方称可以分期,透导我办网贷分期付费,该机构违反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 而且课程存在问题,都是用已经录制好的视频充当新课程,后面更是连课程都不更新,当时的课程网站现在也已经进不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之规定,当事人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服务,这部分费用应该无理由退还,如果对方不退,那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且存在虚假宣传,夸大收益,承诺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与当事人约定退货,退款,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