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鲸曜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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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与涉事商家的服务合同纠纷进行投诉,具体事实如下: 虚假承诺诱导签约 2024 年 8 月,涉事商家通过拼多多店铺客服主动添加本人联系方式,推销运营服务。双方于 8 月 15 日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明确约定 “三天内不满意可退全款,后续不满意按天收费”。本人基于该明确承诺支付了服务费用。 服务未达基本效果,变相强制额外消费 签约后,商家仅为本人上架 3 个链接,初期虽有访客但无任何转化及询单。8 月 18 日(上架第 4 天)开启推广投放后,出现 “钱花不出去” 的异常情况,服务未实现基本运营目标。8 月 19 日晚,本人反馈上述问题时,对接运营却要求额外支付 4200 元做 “真实单”;在本人明确拒绝后,又提出 “运营出 1500 元、本人出 2700 元” 的方案,声称 “用公司资源找外人做”(非公司正规业务),存在变相强制增加消费且未解决核心运营问题的行为。 多次虚构身份欺*消费者 本人要求运营就 “做真实单” 事宜建群同步进度,运营拉群后首次拉入的 “做单人员” 实为前期对接过的另一名运营。本人指出该欺*行为后,运营谎称该人员是 “经理”,并让所谓 “经理” 再次拉人,而新拉入的 “做单人员” 实际是群内已有美工。商家工作人员多次虚构身份、编造谎言,存在明显欺诈行为。 拒绝按合同履行退款义务,恶意拖延克扣 因商家服务违约且存在欺诈,本人于 8 月 20 日提出退款。商家先是告知 “财务核算仅能退 699 元”,后改口要求本人接受 1000 元退款,均被本人拒绝(本人支付金额远高于该数额)。8 月 31 日,商家再次提出退 1500 元,仍未按合同约定的 “三天不满意退全款” 执行,此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未完成合规退款。 基于以上事实,本人恳请平台协助维权,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退还本人 2999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