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途科技诱导消费及霸王条款投诉

网友保保_OCTOBO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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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9月8号受到qq好友邀请,加入该公司名下绘画班,于试听课结束后被要求支付报名费200元,并且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其课程总共4680,要求学员进行12期的分期支付。其公司在高德地图等均未查询到相关信息,在推脱下支付200元钱定金,此后被催促支付剩下金额,本人意识到问题后上网搜索了相关材料,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方宣传完成全部课程可以拿到 证书 但其实根本没有保证 未明确说明 完全是看甲方意愿的霸王条款;另外,合同中叙述的若乙方违约,需支付200元平台管理费和已上的课程费,定金不予退还,但未明确指出课程费的计算标准,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同时,定金与违约金并罚,违反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强制性规定“定金与违约金不得并罚”,我希望能解除合同,并取消分期支付,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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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退款,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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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我在9月7号在大学群里看到有人发可以免费领取课程以及学习技能,然后问我对什么感兴趣,我回了那个人之后他给我推了一个教绘画的助教,加了之后就是先诱导我看他们的一节免费寒鸦的公开课,然后那个助教跟我说那个先预定了有多好有很多福利,诱导我去交200定金签那个分期付的合同,签合同全过程都是她发信息一步一步引导,签了合同之后我在网上查发现有好多人是被这个公司的人被*了。此公司存在虚假,诱*消费者签署分期贷款合同,同时还宣传完成全部课程可以拿到四川农业大学的证书但其实根本没和四川农大进行合作四川农大的官网中并未有和此公司合作的内容且未明确说明签订的合同完全是看甲方意愿的霸王条款;另外,合同中“乙方开通课程后因个人原因未上课,甲方不得退费”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而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合同中叙述的若乙方违约,需支付200元平台管理费和已上的课程费,定金不予退还,但未明确指出课程费的计算标准,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同时,定金与违约金并罚,违反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强制性规定“定金与违约金不得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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