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大理石餐桌与样品不符,商家拒换
网友保保_7IrKwFfk
本人于2025.9.7在深圳市龙华万众城左右沙发门店购买了一款大理石餐桌。购买时,贵店店员明确以展厅内特定样品(详见附件照片1)作为展示和销售标准,本人基于对该样品纹路、色泽、质感的认可才决定下单。 尽管下单时店员曾告知“大理石纹路随机”,但本人理解并认为,“随机”应是在与样品整体风格、美感、价值相当的范围内的正常波动。然而,本人于2025年9月15日在厂家验货时发现,实际到货产品(详见附件照片2)与贵店展厅样品存在巨大、根本性的差异,完全超出了合理“随机”的范畴。 具体差异对比如下: 1.纹路形态:样品纹路面积小且流畅、连贯的山水纹,而实物纹路为杂乱、破碎的斑点纹。 2.色泽美感:样品底色纯净,纹路色彩过渡自然,而实物底色白斑明显浑浊,纹路面积大。 此差异导致实物完全丧失了样品所具备的装饰价值与美感,严重违背购买预期。 3.商家无理拒绝履行售后义务:本人就上述问题立即与商家协商,要求其更换一款与样品相符的产品。但商家以“订单上注明‘国补单不退不换’”为由,断然拒绝本人的合理换货诉求。补单不退不换”条款,是商家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单方面免除商家自身责任,排除了消费者在商品存在严重瑕疵时要求更换的主要权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商家不能以此无效条款作为拒绝为其提供的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以样品为准)的商品进行售后的理由。 责令商家: 为本人更换一款与购买时展厅样品纹路、品质相符的大理石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