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汽车交付延期及漆面质量问题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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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9月5日,本人通过小鹏汽车APP锁单一台小鹏P7(价值222800元),当天APP内提醒本人已完成配车,预计1-2周可完成车辆交付。9月10日18时,交付群通知本人9月11日14时办理手续,经双方沟通改为9月14日。14日当天本人到店参加交付,验车期间发现前车盖处有明显阴影,后续经交付中心使用清洁用品处理后,阴影处底漆出现漆面问题。发现问题后,本人明确要求换车,又同销售人员确认现车库存,即使选择同配置车辆也无现车可交付,遂要求换车更改内饰配置。因耽误本人按时提车,本人提出换车后按原定交付最晚日期交付(本人锁单时间为9月5日,当日APP消息提醒配车并预计在1-2周完成交付,本人即认为交付时间最晚不超过不超过9月19日。若企业对本人认为的交付时间有异议,请举证相关证据)得到明确否认后要求补偿2000商城积分,后答复仅能换车。 14日当天,本人拨打400热线投诉,15日上午确认更改配置提车,下午接到回复,企业表示两种方案,一是换车无任何补偿,二是提供3000积分(企业称为用户关怀)并按要求让本人提车,本人对两个方案均有异议并不接受。本人对企业及交付中心极不满意,一是交付中心。交付中心多次与本人沟通,表示“车辆并非艺术品”、“车辆符合出厂标准并无质量问题”,但车辆交付前需到店检查,对附件内肉眼可见问题视而不见;二是生产企业。企业不能正视生产造成的质量问题,美化为“工业瑕疵”,多次推诿,将“问题车辆换车并尽快交付”这样的消费者基本权益、生产企业应尽责任作为“用户关怀”和“解决方案”,试图用企业义务掩盖用户因企业生产问题产生的时间成本。 故提出如下诉求: 1.企业承担其义务为本人换车,按原锁单后订单提示交付时间交付新车; 2.企业承担其义务为本人换车,按照原车辆交付最晚时间,至新车到店双方确认并交付后,期间每天按照100元以现金形式补偿; 3.按购车协议要求,因企业问题无法按时交付的,按照协议要求赔偿双倍定金和意向金。 在处理期间,企业应按目前进度继续正常生产配车,不可因本人合理投诉对现有换车改配订单恶意延后。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鹏友您好,经核当前您已改配,请您耐心等候后续配车情况,已经反复申请,很抱歉无法提供积分方案,订单详情建议您与门店同学沟通,不便之处请见谅。
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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