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虚假宣传克重欺*消费者
网友保保_OyWn3W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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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8月29号买了一条金项链,问店长金子克数多少,店长称了一下不足7克,有6.7克,我们才买的。今天来称金项链才5.4克,来问店长,店长说当时把标签拿上去称了,标签有1.33克,这是虚假宣传,欺*消费者,我们一直以为有6.7克才买的。即使是一口价商品我也有权知道具体克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须知权内容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隐瞒标识是明显的消费欺瞒消费者行为。同时,根据价格法第13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14条内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自行处理商标不告知,具体克重,属于诈*消费者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