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以旧换新隐瞒克重与价格
我于2025年12月3日在该店大连市普兰店区锦龙大厦3号门左侧,进行黄金'以旧换新'商家在整个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1.隐瞒关键规则:交易前,店员仅口头说'随便换,从未告知换款有'必须增重20%'的强制规定(此条款事后才在小票最下方不显眼处看到)这导致我对交易的真实成本完全不知情。2.价格完全不透明:整个过程中,商家没有告知当日金价、具体工艺费以及1636元差价的具体计算方式。小票上只写了'旧料1.44克/2992元'和'新料2.12克/4662元没有依法对金价、工费进行明码标价3.诱导消费: 我是看中另一款更高价的耳钉才决定换款,但商家在未告知上述规则和费用的情况下,就引导我付款签字,存在明显诱导。"商家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知情权和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其'换款递增20%'的条款属于未提前告知的不公*格式条款。要求商家退款)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诉求:要求退款,
还搜寻不到他家的营业执照号,不知是否合规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
中国珠宝拒称重且拒不退货
我在2025年12月1日晚上7点多左右在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张堡商业街5号(中国珠宝)拿着我的旧黄金大概4.76克去置换了一个戒指大概1克多 一条手绳大概0.7几克 另外还支付了401元 两样商品加起来才2点几克 并且两样商品都是一口价的 我让称重 商家拒绝称重 质保单也不标注克重 还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因商品质量问题退货 这里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 要我购买完付完钱把吊牌剪掉才给我称重 于是 我便付完钱 标价牌也没有给我 到第二天早上2025.12.2日早上我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手绳是变形凹进去的 我就联系了当时卖给我的那个销售 我要求这是他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要退还给我购买的价钱 我另外选克重款 销售说只能继续换标价款的 也就是一口价的 这我肯定不接受的 然后我12月2日晚上就过去店里找到他们 他们不承认这是他们的商品质量问题只有少克重才属于商品质量问题 我认为这是不合法的行为 在微信上与销售沟通两天无果 于是在12月3日晚去到店里 店里的销售与店长说话态度及其恶劣总而言之就是不给退货退款 在此我的诉求就是要求商家给我退货退款 把我的旧黄金4.76克和另外支付的401元都退还给我 因为他们的行为存在欺诈 隐瞒金饰克重 非法计量!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已完结
中国珠宝一口价金换货乱收费
一口价金,没有标准克重,前面买了一条手链,珠子➕招财猫那种,第一条是朋友送的买了大概六百多或者七百多左右,招财猫比较薄裂了换了一次叫补了95块,换回来没几天又裂了,后面没戴了,生日当天又想戴了去换下说叫换厚的又补了1314,一直在叫加钱,说好后期可以换同等价位的,在来换又说要补什么比例价位又要选价位补差六百以上的东西,只能选一口价的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乱收费、质量问题
处理中
中国珠宝未告知克重诱导消费
我在11月25日早上买了一个一口价的黄金当时想要按克买但是没有一克左右的 结果被推销一口价黄金 当时结账的时候我要求称一下结果带签称重一克多我没有细看 花了一千一百多 第二次来是因为圈口小 让我加钱换又花了三百多 后来一称克重0.5克 商家不给退款 里里外外花了1500多才不到0.6克 小票上也没有实际标注克数 我要求与店家协商退款 地址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 长安路 中国珠宝店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珠宝戒指掉钻且服务态度恶劣
我于2025年11月27号晚上购买的带有镶钻的银戒指在于2025年11月28号上午10点17分发现掉了一个钻,我你是告知他们,当时只告诉我可以去换款没有吗说要加钱什么的,结果我去了,她们说要换的话就得加钱而且因为我的钻找不到了没办法修,我好好沟通后他们不听并且一直说什么他们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他们也没办法,后期态度很恶劣
投诉问题
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处理中
中国珠宝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2025年11月13日以6659的价格购买了一条一口价项链,商家承诺按克重给计算,最后也没告诉多少重量,反而把克重标撕掉没给,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以"看一下大概方式"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来换别的款免费〉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说电脑上才有也没明确告知多少克) 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导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后店员末告知具体克重,
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 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商家未告知,且吊牌上正反面都未标注,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 黄金克重,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具发票” 只要消费者
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店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中国珠宝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本人于25年11月13号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文献步行街金鼎对面中国珠宝店购买黄金项链后,销售以消费后可以抽奖的方式发链接让抽奖,设计两千优惠卷的方式诱导欺*消费补990得一个2990玉手镯,给介绍产品时证*介绍,回家后发现镯子实物44.25克,证*写的72.06克,严重与证*不符,意识到被*,要求退货商家不退,换银饰不同意,不给售后
投诉问题
假货、以次充好、虚假宣传
处理中
中国珠宝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2025年11月13日以5478的价格购买了一个戒指 ,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2283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只有2.4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 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 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商家未告知,且吊牌上正反面都未标注,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 黄金克重,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具发票” 只要消费者
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店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中国珠宝欺诈诱导学生消费
长沙市芙蓉区古珐宝商行(个体工商户)也就是中国珠宝(万家丽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102MMDNJTX6Y,欺诈诱导学生消费,金子克重非法计量,在2025年11月6号在中国珠宝万家丽店,购买足金戒指,当我询问这件戒指有多少g时,售货员说有0.8克左右,当时我想的900克买0.8克下来的价格能负担得起,花费900元买下来了,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0.5克,我微信询问导购克重不足,售货员却说当时线标签和戒指一起称的,但这个我并不知情,我当时还问了是不是戒指****她承认了,随后才买下,这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8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学生消费,也并没有说黄金一旦售出不退不换,但是柜姐说不能退货,不能换货,这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吊牌也未见到,中国珠宝保质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没有标签。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现则具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中国珠宝诱导消费及发票问题投诉
你好,我在11月9日我在你们柜台和我妹妹买了两条手链
请帮我3条你们经理或者店长,我要求全额退款。
具体原因:
1.诱导消费:未现场带价签称重告知克数,质保单上未标注具体克重,说只能一口价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消费。
2.消费后只提供了保证*,未主动提供发票和商品标签,标签直接在店里剪掉了并且没看到实际克重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综上原因,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