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朵酒店胁迫好评并拒绝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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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0月14日携家人(含未成年人)入住南京新街口网易云音乐亚朵X酒店,原定入住3天,办理入住时酒店前台告知可升级房型,入住后该前台通过房间电话给家人致电,以升级房型为由要求好评。 10月15日下午,本人基于真实入住体验,在亚朵APP提交客观点评:一是房间内未配备桌椅,临时用餐等均无合适区域,基础居住功能缺失;二是卫生间存在持续性反味问题,尤其夜间密闭后异味明显,影响居住质量 。上述点评仅为反馈问题、助力酒店改进,未涉及任何主观诋毁表述。 提交点评后约1小时,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工号未主动告知,通话可查酒店后台记录)致电本人,以“升级房型为特殊申请”为由,质疑本人点评内容,期间多次阴阳怪气提及“升级房型已让领导不高兴,将为您换回原定房型” 。此言论以“收回升级福利”为要挟,直接干涉本人作为消费者的自主评价权,且阴阳怪气口吻让我感到不适 。 接到电话后,本人向酒店值班领导当面反馈前台胁迫行为,要求对方核实并规范员工服务。但该前台工作人员后续虽被要求向本人“道歉”,却全程态度强硬,未就行为作出任何真诚反思,考虑到家人出行体验,本人未现场争执,但该处理方式已严重违背亚朵“人文、温暖”的品牌服务承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提出批评、建议;该酒店前台以房型升级为筹码要求好评,已涉嫌侵犯消费者监督评价权 。同时,房间未配桌椅、卫生间反味,属于酒店基础服务与硬件设施未达承诺标准,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 现本人提出以下诉求,恳请亚朵区域经理及总部介入调查,并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解决方案: 1. 要求总部调取10月15日下午前台与本人的通话录音及值班领导处理记录,核实事件真实性,对涉事前台工作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将问责结果书面告知本人 ; 2. 针对房间硬件瑕疵(无桌椅、卫生间反味),要求酒店就未提供合格居住环境作出说明,补偿本人1晚房费,补偿方式为原路退回 ; 3. 由酒店区域经理或总部投诉负责人向本人出具书面道歉函,就“员工要求好评”及“后续道歉态度敷衍”两项问题致歉,函件需加盖酒店或区域管理部门公章 。 本人已留存亚朵APP原点评截图、房间硬件问题照片等证据,若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满意书面解决方案,将依法向12315平台、南京市文旅局提交投诉,并保留进一步向媒体披露事实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