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电视两月花屏要求换新或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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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中
                                                                            
                                    
                                8月9号购买的全新电视,挂在客厅墙上,至今10月份两个多月,屏幕花屏,没有任何外部痕迹,售后师傅10月21日上门维修之后,收取了30元上门费,报出了2000多元的维修价格,要求鉴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3款规定,电视机应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家中系两位60余岁老人,生活正常,无孩童,无宠物,没有任何能导致电视受损的其他外力伤害,经跟客服商议无果,系电视质量问题, 诉求更换全新电视或全额退款,退还上门费。 不同意任何相关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