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X3库存车隐瞒及合同欺诈投诉
网友保保_kHX3hs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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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2025年10月25日再你店里初订的一台宝马X3 25L豪华套装SUV车,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未如实告知车辆为库存车:签订合同时,贵公司未以任何形式告知所售车辆为库存车,库存车可能存在零部件老化、性能衰减等潜在质量风险,与本人购买“合格新车”的合同目的严重不符。 第二、 合同约定开票单价低于实际成交价,涉嫌违法违规,确定的车辆实际成交价为人民币293000元,但合同中填写的开票单价仅为人民币280000元,两者差额达13000元。该约定系贵公司为少列收入、逃避税款所设,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关于禁止偷税的规定 。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仍属无效合同 ,该约定涉嫌违规避税,且可能导致本人后续承担额外费用,属于欺诈性条款,可以申请税务稽查。 第三、合同内未注明保险险种,各项险种的保额和保费。 以上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公平原则)、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规定,贵公司故意隐瞒车辆关键信息、设置不平等条款,已构成根本违约。现正式要求贵公司要求,全额退还本人支付的定金。 若贵公司逾期未处理,本人将保留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及通过诉讼维权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费用由贵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