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会员店拒退已拆封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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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号,我在山姆线上专享下单购买了一副头戴式耳机。10月6号收到货以后已经是晚上22点多了,我拆开包装检查,发现耳机皮质非常差。就想要退货,也在当时拍了照片。10月7号我询问客服后申请退货退款,然而山姆平台却一直显示在审核,直到10月12号平台驳回了我的申请,然后10月12号我又再次提交了申请。 10月14号我接到了一个客服电话,客服告诉我说我已经拆开包装,没质量问题不支持退换货。先不说平台写着7天无理由退货几个字,其次难道不拆开包装我能知道我买的东西是什么质量吗?而且告诉我皮质不属于质量问题。我认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1.耳机不属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特殊商品,商家拒绝退货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 2.商家不允许消费者拆开封条查验耳机是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对产品的基本查验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2〕35号)第七条规定明确指出,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我在收到耳机后进行拆封是消费者对商品的合理查验,不影响耳机的完好及二次销售,且收货后始终与网店客服保持联系协商退货事宜。因此商家应当支持退货,其拒绝退货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