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电充电宝被误扣押金并拒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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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于10月26日下午在茂名中国第一滩旅游,租借倍电充电宝使用,用了一个小时左右就归还该充电宝,并看着灯亮了,有声音,看到成功归还才离去。就离开了茂名回中山,过了三天,在10月29号晚上22.30点收到倍电私自扣取我149押金,找到倍电的客服称我充电宝遗失了,说联系了商家负责人,说我并没有归还,截图他们后台的信息,说已经遗失,一直处于未借出的状态。后来我仔细回想,告知倍电客服在新蓝天淡水浴商户门口归还的充电宝,倍电称这个商户在3月已经没有柜机并撤走了。我在11月2号就是今天下午回到茂名中国第一滩景点,找到了倍电称已经在新蓝天淡水浴商铺撤走了柜机,并且在那台柜机找到那个“遗失”的充电宝,充电宝编码和倍电提供的截图的编码是一模一样!并且发现该柜机处于未插电状态,也就是未工作的状态。这就是倍电所说的遗失的充电宝一直处于未借出的状态的原因。不知道是商家负责人还是倍电公司的所为,故意将那台柜机处于未通电状态(没有插电)。所以才导致这个充电宝一直没有借出。但是倍电柜机旁边的怪兽充电柜机是正常工作状态。商家负责人还是倍电是什么居心呢?他们断定我一个外地旅客不会再回去找那个所谓遗失的充电宝,还是在我归还充电宝后的三天才扣我押金,生怕我还在茂名旅游。现要求倍电全额退还我的149块押金和赔偿我的来回路费,电费。我在网上搜有大量的消费者和我有一样的遭遇,被*取押金。我一个消费者是149块,10个消费者就是1490,100个消费者就是14900,倍电全国这么多柜机,有多少消费者和我一样的情况?靠没有拍归还成功的照片*取了多少押金?请协会严查我借出柜机的商家负责人和倍电公司,有多少和我一样的受害者!这种行为无耻!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收到消费者投诉第一时间重新反馈核实处理,现在订单费用已经按消费者反馈诉求原路退回144元,已致电用户解释清楚,消费者并无其他异议,同意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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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倍电 倍电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500元
投诉编号:
99859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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