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计费有误且服务态度差

网友保保_i07c4Jss

已完结

我于2025年9月8日中午十二点十九分于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潭下村租借一个充电宝,在当日下午一点左右归还,但扣费于2025年9月11日早上七点五十三,扣费金额为87元。申请退款后,仅退款75元,借用充电宝1小时,收费12元。但该充电宝明确计费规则为:5分钟免费,超出即按每30分钟2元计费,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每日封顶29元。按该标准,1小时收费标准应为4元。问为何收取12元,回答为按电量收费,也未给予标准。随意扣款12元,并且对方态度极其恶劣,拒绝沟通。

用户申请完结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退款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
投诉信息
倍电 倍电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87元
投诉编号:
99528972
立即发布投诉 >
一切形式的刷单返佣、充值提现都是诈骗。消费保平台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消费保工作人员不会在评论区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联系投诉人,请不要随意相信通过微信及QQ联系的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