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麟贝互娱旗下游戏未成年人误充3878元请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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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学玲,身份证号 [******************6398X],系未成年人 [戈月丹](身份证号 [***************018X],2012 年8 月 7 日出生,现年 13 岁)的法定监护人。现就女儿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本人手机及支付账户在《我的花园世界》游戏中充值消费一事,向*台提交投诉,具体经过如下: 2025 年 9月 27日至 11 月 5 日期间,本人因日常工作繁忙,手机(机型:Mi11,手机号:138****4228)常放置于家中客厅,支付密码(微信 / 支付宝,账号:XXX)此前为方便家人使用已设置为简单数字,未及时修改。女儿在此期间趁本人不在场、未察觉的情况下,多次拿取本人手机打开《我的花园世界》游戏(游戏账号:ys01o4b5ya1i,绑定手机号:138****4228),通过游戏内的充值入口进行消费。其充值行为完全出于未成年人的好奇心理,目的是购买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如花朵种子、装饰皮肤、加速道具等),并未告知本人,本人对此毫不知情,也从未以任何形式同意该消费行为。 经本人核查支付账单及游戏充值记录,截至 11 月 6日发现时,女儿累计充值次数达 48 次,单次充值金额从 1 元至 198 元不等,总充值金额共计 3878 元(具体充值明细:所有订单均可提供截图佐证)。 本人发现该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女儿沟通核实,其已如实承认所有充值行为均为其个人操作,未获得本人许可。作为 13 岁的未成年人,女儿尚不具备独立的消费判断能力,对游戏充值的金钱概念、家庭经济负担缺乏清晰认知,且该充值金额已超出普通家庭的日常小额支出范围,给本人家庭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压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否则该行为无效。本人作为法定监护人,明确表示不追认该笔消费,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游戏*台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恳请*台核实情况后,全额退还女儿误充的 3878 元充值款项,望予以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