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与服务不符要求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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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8月10日通过微信接触到“东哥宠物 @同宠科技”发布的课程广告,在其宣传内容的诱导下,购买了名为《一人宠物课程90天入行宠业课》的培训服务,共计支付2999元。付款后,我发现其提供的服务与宣传承诺严重不符,且存在多项涉嫌欺诈的行为。 一、 虚假宣传,服务与承诺严重不符 被投诉方在其发布的宣传材料中(详见附件证据1) 1. 关于‘100人团队全链路服务’的承诺: 宣传承诺:‘8大核心部门、*100人团队,全链路打通,帮您解决卖什么、怎么卖、售后咋管的难题’。 实际情况:实际对接到的团队规模、专业程度与宣传的‘100人团队’相去甚远,完全未能提供宣传中承诺的‘全链路’、‘保姆式’扶持。所谓的‘爆品供应链、广告商务、发货售后’等核心环节,要么缺失,要么质量极其低下。这属于典型的夸大服务能力,虚构团队规模。 2. 关于‘实现时间自由、有钱有闲’的结果承诺: 宣传承诺:暗示参与其课程即可‘实现时间自由、有钱有闲’,‘借宠物行业风口突围’。 实际情况:课程内容质量低劣,根本无法提供实现此类结果的有效路径和方法。这是用无法保证的、遥远的‘未来结果’作为诱饵,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 二、 经营主体混乱,涉嫌规避监管 在消费过程中,我发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 我提供服务、与我进行日常沟通联系的公司,是位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2-207单元的苏州同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而提供的发票却是:杭州拾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而且我交款日期是2025年8月14日,交款后一直没有主动给我出具发票,直到我11月5日跟他们提出质疑后才补开给我的! 这种行为使得消费者无法确认真正的服务提供方,破坏了市场的透明度,涉嫌 “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是其为实施欺诈、逃避监管而采取的系统性手段。 综上所述,贵方利用精心编织的、不实的宣传信息,诱使我产生了‘购买课程就能轻松创业成功’的错误认知,其行为已完全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欺诈’的认定 1. 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查被投诉方虚假宣传、服务与承诺不符及经营主体不一致的违法事实。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责令被投诉方退还全部课程费用 并支付三倍赔偿,共计人民币 11996元。 3. 请求对被投诉方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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