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赞*台拒不退款且隐瞒商家信息
网友保保_DAq9wjE5
1.本人2025.10.29在微信小程序有赞精选购买汉斯格雅花洒,11.4取完快递(未送货上门)发现外包装破损及出水效果与宣传不符,于签收次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发起7日无理由退货,并按客服提供的退货地址已寄回商品(已到)。 2.*台客服以“已试水、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款,但本人仅进行秒通水测试,商品本体、配件、商标标识齐全,外观完好无水垢,符合《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8条“商品完好”标准;且*台页面及订单全过程均未对“试水即视为不完好”作显著提示,该限制条款应属无效。 3.*台内经营者未公示任何营业执照信息,违反《电子商务法》第10、15条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4条,*台亦未尽到资质审核义务。*台拒绝提供商家有效信息,违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4条、第31条,本人向*台客服多次索要商家名称、地 址、许可证,*台至今未提供,已远超48小时,违反法定“信息披露”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台“明知或应知”经营者侵害消费者 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连带责任。涉案货款619.01元已打入*台资金账户,*台以“商家不同意”为由拒绝原路退回,属于“变相挪用/截留消费者货款”,符合连带赔偿要件。 诉求:1. 责令*台在收到举报* 3 个工作日内: 向举报人*面提供涉案店铺经营者营业执照、许可证、实际经营地址、有效联系方式;先行垫付退还消费者货款 619.01 元;对涉案店铺立即下架、冻结账户货款,并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风险警示。 2.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台违法记录记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