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与霸王条款致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i9vlsk0k
本人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通过抖音*台联系名为“熊老师学历咨询”的账号,并加微信与对接人员高老师沟通报名武汉科技大学自考培训课程。高老师最初承诺,一年可考六科。次日,我按照指示缴纳报名费,并被要求添加另一位微信联系人(唐唐老师)进行后续服务。 在进一步咨询考试安排时,唐唐老师告知一年仅能考四科,而高老师解释为“政策昨日刚刚调整”。信息前后不一致,严重影响我的报名决策,我随即联系高老师申请退款,但当时未给予任何处理或回复。 在与唐唐老师进一步沟通中,我发现其提供的政策信息针对学校为山东第二医科,而非我实际报考的武汉科技大学,说明机构存在 信息错误、服务不专业。 再次联系高老师申请退款时,其指示我联系另一位售后人员(夏莹莹),承诺会处理。然而,当售后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我时,提出退费需支付合同中规定的 50% 违约金,其中包含已开通课程费用。我说明并未要求立即开通课程,课程开通时也未征求我的意见。售后还无理回应称“我们还未要求你报名,你怎么还报了?”,将责任归于我个人,但实际上,报名及课程安排均由机构操作并存在信息不一致、服务承诺前后不一、朝令夕改的问题,退款原因完全是 机构原因。售后还解释称“唐唐老师因为看到我户籍在山东而看错了课程”,但这一说法又与高老师此前解释武汉科技大学从六科变四科是“政策调整”明显矛盾。而且在添加唐唐老师时,我已提供全部报考信息,这仍被看错,可见机构专业程度严重不足。而且该违约金条款对于当时报名费 500 元而言,明显过高,与实际损失不符,属于 不公*条款/霸王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 此外,本次报名流程中涉及的收款方及合同主体与初期告知存在差异: • 报名费 500 元收款方为广州成年学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剩余培训费用 5480 元通过微信服务号“豆乐派微服务”分九期支付; • 贷款合同中贷款主体为广州金诺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上述行为表现为 虚假宣传、信息误导、服务承诺不一致、合同条款不公*,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诉求: 1. 全额退回已缴报名费(500 元); 2. 解除培训合同及贷款合同,不承担任何后续付款或课程义务; 3. 终止贷款及停止扣款,确保不产生利息或违约金负担; 4. 确认合同中不合理的违约金条款无效; 5. 督促机构停止误导宣传及不规范操作,保障消费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