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福门店拒退未拆封金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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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标题: 成都天府新区大悦城周大福专卖店拒绝退货,涉嫌未提前告知退货政策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5年11月12日在成都天府新区大悦城周大福专卖店购买足金手镯一只,重量为18.3克,购买金额为23932元。购买时,销售人员未主动告知该商品离柜后概不退换的政策。 由于手镯尺寸过大,家人无法佩戴,我于2025年11月13日早上前往该门店协商退货,但店长一直未出面称在休假中,让员工告知以“离柜后概不退换”为由拒绝退货。 本人认为: 1. 销售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2. 商品未拆封、无损坏,且在24小时内提出退货,具备退货合理性; 3. 周大福线上*台标注“7天无理由退换”,但线下门店拒不执行,存在政策不一致、误导消费者行为。 诉求: 请*台协助协调退货退款,或督促门店提供合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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