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福诱导消费一口价黄金
本人于2025年11月8日晚上在柳州龙城路工贸珠宝店周大福店,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我消费买一口价黄金,本人要买的是足金,购买时柜姐未告知是一口价黄金,克重标签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多次推荐22k金,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诱导消费者!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大福维修服务态度恶劣引不满
我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2点25左右在湖北省宜昌市CBD商圈的周大福店(宜昌唯一可以维修首饰的店)维修买的传福项链
然后维修之前**** 维修后****于是我询问是有****的误差吗? 一名男性维修人员语气很重➕不耐烦的回复:就差****!! 然后就没有下文
当时我心里就是觉得我自己花钱买的首饰然后还要被别人看不起 我这是第一次维修首饰 我也不知道****误差是否是合理的 维修人员并没有向我解释原因而是带有“看不起或者懒得回复你”的语气➕态度回复我就差**** 让我心里越来越难受 不想配合他填写资料 后面我拿着项链准备离开 他又在那里说我是不是又给你重新称了一遍是不是**** 但是当时我已经没有心情看了 只想离开那个地方!
一个连锁首饰店 服务态度这么恶劣 简直就是在破坏周大福口碑!希望严肃处理这件事情 培训该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 !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大福隐瞒克重且不开具发票
我于2025年11月10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惠友购物广场一楼周大福购买一条金项链,购买时无标签无克重,购买完才复称,得知12克,价格却高达23800元。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 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商家未告知,且没有吊牌标注,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2、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未提前告知不能退换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3“未主动开具发票”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店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周大福门店拒退未拆封金手镯
投诉标题:
成都天府新区大悦城周大福专卖店拒绝退货,涉嫌未提前告知退货政策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5年11月12日在成都天府新区大悦城周大福专卖店购买足金手镯一只,重量为18.3克,购买金额为23932元。购买时,销售人员未主动告知该商品离柜后概不退换的政策。
由于手镯尺寸过大,家人无法佩戴,我于2025年11月13日早上前往该门店协商退货,但店长一直未出面称在休假中,让员工告知以“离柜后概不退换”为由拒绝退货。
本人认为:
1.
销售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2.
商品未拆封、无损坏,且在24小时内提出退货,具备退货合理性;
3.
周大福线上*台标注“7天无理由退换”,但线下门店拒不执行,存在政策不一致、误导消费者行为。
诉求:
请*台协助协调退货退款,或督促门店提供合理解决方案。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大福钻戒佩戴不适申请退货
本人于2025年11月4日在成都国际金融中心购置两枚钻戒,因男戒戴着磨手指头,佩戴不舒服,现想申请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大福黄金手链有瑕疵拒退货
我于2025年11月8日在成都金牛区五块石路1号周大福(龙湖北城天街购物中心店)购买了一条足金黄金手链。购买当天回家后,我即发现其中一颗珠子上存在一处细小的坑状瑕疵。
由于购买时间比较晚发现瑕疵时门店已结束营业,且其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我遂于次日(11月9日)上午前往门店,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办理退货。
门店店员以“货物出柜,概不退货”为由拒绝了我的退货要求,并提出瑕疵不确定是否由我本人造成,仅同意更换。店员还声称,此类磕痕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有黄金纯度不足才算质量问题。
我认为该门店的做法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1. 商品存在瑕疵:手链在购买当日即发现工艺瑕疵,可视为商品未能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不符合质量要求。
2. “离柜概不负责”属无效格式条款:商家单方面规定的“货物出柜,概不退货”属于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其内容无效。
3. 商家负有举证责任:对于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尤其是在刚购买不久即发现瑕疵的情况下,经营者应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其不能将举证责任完全推给消费者。
4. 对质量问题的界定存在争议:商品质量问题并不仅限于纯度问题,也包括商品不具备其基本的使用性能和外观要求。
投诉诉求
我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并组织调解,责令该门店依法履行退货义务,为我办理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大福手镯质量问题及发票缺失
我于11月4日在深圳龙岗区龙翔大道万科广场一楼周大福购买了34.15克手镯一个,共花费43564元,购买后以做了克减100元是员工内部价格并未给我开具发票和保单也并未表示该产品是瑕疵品,经过邮寄到我手里,一打开快递手镯主体及配件严重变形,柜员拒绝退款,表示只能寄回工厂看是否能维修。目前手镯已经寄回且被签收。
个人认为这是属于质量问题!
我的要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发票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周大福黄金置换涉嫌虚假宣传
在于2025年11月1号我拿1.3克黄金去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周大福(龙湖成都蜀新天街店)去置换钱后店里的导员说1.3克黄金换不了,就给我们介绍置换,置换了1200多块钱的黄金价格只有0.6克因为当时不知情没有看有多少克?中途也问了可不可以直接换克数店里的导员说不行换不了,后我今天打电话问可以按照换克数,欺*了消费者,1.3克黄金到后面置换了,只有0.6克,呵,我要去他家置换1200多块钱的领,呵,我要去他家置换1200多块钱的0.6克黄金,他们说只能换500块钱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已完结
周大福黄金半镯未使用即断裂
我于2025年10月12日在湖北宜昌国贸周大福店购买黄金半镯,(由于买完第二天就变冷了衣服穿得较多,不方便佩戴)买回家就直接锁到保险柜里从未使用。11月7日晚下班回家拿出手镯想佩戴看看的时候,刚戴上去就发现半镯断裂,很是惊讶。
手镯看得出来毫无使用痕迹,和柜台的货一样新崭崭的,可以验货。断裂口为衔接的地方,一看就是产品质量问题。找到销售处理问题回复只能返厂维修。
涉及金额32940元,这么大金额的镯子还没佩戴出门就断了,严重侵害我的消费者权益。
我强烈要求全额退款退货!!!请相关部门尽快介入帮忙处理,谢谢!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大福门店店员态度恶劣被投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朝阳广场周大福门店店员邹芳园态度恶劣,高高在上,店员人上人,对顾客一脸嫌弃,语言轻蔑。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