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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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涉嫌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我是在2025年11月2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江苏省镇江市宝龙广场一楼周大生金店)周大生金店内用3.1克黄金还补了220元购买了一款吊坠共计¥2976,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不避而不谈。始终不说克重,就一直强调工艺好啊什么的,后面就连发票都未给我开,就只给我个质保单导购签名都未签,服务态度极差,刚好最*黄金高峰期,导购给我黄金按最低的金价置换,并且客户自己操作问题。转错了钱,还恶意找上我要求补钱(已补),违背了售出概不退原则,明摆着把消费者当傻子,把*法律当儿戏,今天打开质保单才发现上面并未标记任何克数。就连吊牌都未给我,我现在都不知道周大生出售的商品真假,我发现后用放大镜找钢印,看到标着1.59克,11月金价都1330了回收价都900多,也就是说我他妈3.1克黄金加200多块钱换了1.59克黄金,宰人也不带这么宰的根据我国《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还一直强调工艺多好,我的诉求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