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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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周大生品牌在北京王府井百货开设了大陆第一家品牌专柜。中国知名珠宝品牌,截至2019年三季度,公司在全国共拥有3787家门店,门店总数跃居全国珠宝连锁企业第一。
周大生以次充好,诱导消费且拒绝合理诉求
2024年9.17下午五点左右在肇庆市怀集县城中路9号泊尼酒店旁周大生买了一条克重手链11.43克..10月26号因个人原因手链断了.然后去店里修复 因为链子太细难以修复. 手链本来是链子的 太细了修复不了.店员就用弹力绳帮我穿好了 用弹力绳穿好之后因为太小戴不了。之后剩下的链子有两克左右.我想克换克 店员一直推荐我换一口价的珠子 期间我有问过珠子的克重 但店员一直回避不回答 隐瞒克重 诱导消费 一共换六个金珠子 回到家我复称了一下六颗金珠子只有一克左右 也就是我两克多只换了一克左右的金珠子。相差一克左右 一克价值五六百。 期间有跟店员沟通换回克换克 店员不回复。也不肯换质保单上未标注具体克重!消费后只提供了质保单 未主动提供发票和商品标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以次充好
处理中
投诉周大生价格纠纷
我在2024年12月11日在西安砂之船奥特莱斯周大生珠宝店,被隐形欺*消费3989元,在我从没买过黄金的基础上,诱*我以1208元/克的黄金价格买下了3.3克3989元的一口价黄金项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 1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我买一口价会产生一个10%折旧费,不告知我,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只需要补我在兑换商品价格和我实付金额3989差价就可以,并未告知,无论换任意款式,我都必须支付3989元的10%折旧费,属于诱*消费!!!当天在2小时内返回店里,店员直接告知不能退货退款,退换其他的一口价都需要给10%折旧费,如果我换按克重秤的黄金,必须用新购买饰品克重和我已经买的3.3克3989元,按克重来重新计算。存在欺*行为,在写这个投诉前,电话和门店沟通,另外值班柜姐告知,我当天2小时返回店里,他们经理负责人在店,是可以进行退换的,,我当天返回,1不知道谁是经理负责人2直接不给我告知有这样情况,吃哑巴亏。告知我现在过了一个晚上,又说不能退了,两个店员口径不一,也是欺*客户。 2.未主动开发票和价签,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3. (4)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规则甚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在购买前我还用实力金额列子询问,我买的3989元的这一款,纠结另一款,4200多的,多200块,问店员如果买回去不喜欢,是否可以来兑换那个多200多元款式那个,付差价200多就可以,店员告知可以,付款前只字不提折旧费10%兑换规则霸王条款。 4诉求方案: 1 退货退款 全款 (商家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诱导欺* 消费者购买 商家应该自行负责后果 ) 2 减少折旧费 扣除后退剩余的全款 (退货退款)3 不扣折旧费 按我付款金额来换成按克计算的黄金,而不是按相差的克数来换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
周大生诱导消费并隐瞒黄金克重
长缨西路华东万和城一楼,周大生欺诈诱导消费,金子克重非法计量,在2024年12月8号21点店内购买足金项链,花费1730元,导购当时说一转运珠肯定有超过1克,当晚购物后查询转运珠黄金克重只有0.8克,另外两个小珠只有0.2克,当时我只问了那个转运珠第二天我去退换时又说是3颗一起有1克,我在询问导购时没克重,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441.66667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顾客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具体,保质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我后来在周大福和周生生家看到,即使是一口价黄金,也会在吊牌正面标明价格和克重! 同时还违反了黄金经营管理办法的第八条,省含金物料交易中心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黄金管理法规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的交易规则,依法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和收据,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规则甚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诉求:去柜台要求退款或者更换时,销售员人格侮辱说别的顾客都不会回收或换金,就我来换,还说什么首饰最重要的是好看不是克数,更换还问我是不是不介意款式,那我买个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投诉周大生霸王条款
我于 2019 年 5 月 3 日去店里旧金换新金 我当时换的时候我自己 59.2 克换回来可能不到 30 克 买的时候店里销售拒绝称重诱导我换一口价黄金我诉求换回我原来克数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
周大生珠宝店虚假宣传及价格误导
在2024年12月10日下午 周大生珠宝店内购买一个戒指,花费190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67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询问是否可以称重也避而不谈 一直在跟我们表明小物件只有一口价 小标签也是速度摘下未成给我们看过 第二次回店索取小标签才给我们 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137元/ 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许,诱导消费者。根据《价格法》 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
已完结
投诉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吾悦广场周大生珠宝店霸王条款
2024年11月30日,我和朋友在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吾悦广场周大生珠宝店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耳饰2件,朋友买耳饰3.66克实付4086元,我买耳饰2.89克实付3246元,购买过程中店员未告知一口价黄金和克重黄金价格区别,不告知 黄金克重,要求称重也不给称,只说是精工商品,工艺更好,也未告知后期更换黄金有限制条件,因对品牌的信任和耳饰样子好看而购买,后回家上网查才知小标签后隐藏克重,一算才知每克黄金高达1123元,远高克重黄金,对于商家这种售卖方式很气愤,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自己是被商家欺*的情况下购买黄金,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同珠宝店经理沟通提出诉求,被告知不同意,后更换克重黄金也需按克兑换等限制条件,购买时柜员只说按标签价格兑换,其他限制条件一概不提,买回家后咨询才告知其他,另商 家未开发票,回家后咨询说去店里再给开,为什么当时不给开,咨询后才说开,给顾客增加麻烦,有偷税漏税嫌疑,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处理中
周大生诱导消费欺诈并拒绝退货退款
我于2024年12月4号晚21点53分在西华县新世界广场周大生专柜被销售员用诱导消费和欺诈消费镯子20651.56元,当时明确询问销售员我的圈数是多大,她说58,带的这款就是我的圈数,因袖口紧,回家脱了外套才发现大的很,当时付款的时候有一名男店长在,第二天去找她,直接被销售员很生气地拒绝调换圈数,并且拒绝叫店长过来,还说那名男店长不负责黄金专柜只负责护肤品专柜,管不到他们柜台,可第三天加了那个男店长的微信他的微信名字是“中国黄金,三哥”,销售员谎话连篇欺诈消费者,第三天见到了三个店长,其中一名女店长拿出36的圈数让我佩戴大小正合适,三个店长均承认销售员的谎话连篇,说退款需要一步一步的程序让我回去等待,周六周日微信问他,他说需要等老板回来解决,周一给他打电话他直接语气特别坏的说不可能退款,周五*我回家等退款,让他处理,周一直接变了个人一样耍赖。销售员诱导消费者欺诈消费,店长恶意拖延时间,诉求,金手镯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周大生诱导学生消费并欺诈隐瞒金饰克重
欺诈诱导学生消费,金子克重非法 计量,在2024年11月17日下午四点 左右在周大生,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华邦东部店内购买足金3d工艺吊坠,花费1500十元,我在 询问导购时没克重,不按克,并且 我询问了吊坠克重有多少,导购并 没有告知克重,而是一直转移话 题,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购 买了一口价黄金,并且购买过后,发票未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 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 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 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学生消 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 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 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吊 牌儿也有意遮挡,周大生保质单 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 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 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 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 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 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 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 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 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 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 价”但未“明码”。我后来在周大福 和周生生家看到,即使是一口价黄 金,也会在吊牌正面标明价格和克 重。(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 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 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 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 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 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 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 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 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 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4)霸王条款 售前不讲清退换款现则具至隐藏退 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 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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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拒不履行免费换款承诺
我于2022年12月10日,购买周大生首饰共计4288元,商家承诺满一年免费换款,同等吊牌换取同等吊牌商品,补超出金额部分,2024年12月7日去周大生各门店换款,以当时购买商店倒闭为由,不兑现承诺,甚至导购员以没有这类商品敷衍客户,连续跑了几家周大生不予理会,望有关部门严惩,盖章单据都有。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霸王条款
已完结
周大生拒绝24小时内无理由退货
昨天买的 还没超过24小时 不想要了货 店员不给退买了之后发现不喜欢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