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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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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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周大生品牌在北京王府井百货开设了大陆第一家品牌专柜。中国知名珠宝品牌,截至2019年三季度,公司在全国共拥有3787家门店,门店总数跃居全国珠宝连锁企业第一。
周大生拒绝无质量问题退货
我在 2024 年 10 月 20 日晚上 7 点 30 左右,在武汉光谷这边的一个周大生经典的这个黄金店里,买了一条价值接近 3 万 5 千左右的金项链,我今天感觉买亏了,想退掉店员不给退,因为如果说是过了好几天,不给退是应该的,但是我才过了一天,她说没有产品质量问题不给退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周大生珠宝质量差,消费者要求退款
我在2024年8月18日于福清清昌万达周大生珠宝专柜先是买了一个小方糖戒指,戴上两个小时,没干活,没做任何事情,就坐车上,下车发现撬开了。你说小方糖娇贵,容易压扁,我小心翼翼地佩戴,连出门都是收拾好一切坐上车才敢拿出来戴上,结果下车就坏了,全程就戴了不到两小时。 我联系了柜姐,叫我拿过去修或者换,我想着小方糖这么娇贵,就算修好了我也不敢戴了。于是10月5日我就加钱换了一条项链,当时在挑选的时候,我反复询问确认,我要一条不容易坏的,最后换了这条小金砖。佩戴的第二天,洗澡的时候我摘下来发现小金砖也开了。 我花了钱就是为了买这么让人糟心的东西吗,也不是只在周大生一家店买过黄金,没见过这样的。这是周大生的营销手段吗?在做工上偷工减料,让消费者一直加钱换购。 我的诉求是退钱,把小方糖以及补差价换的小金砖的钱退给我,否则我将维权到底。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拒绝退款,声称商品无质量问题
本人于2024年10月19日晚上六点,在周大生(杭州金地广场购物中心店)购买貔貅黄金消费2100人民币,2024年10月20日早上想退款,因为我不需要以及商品质量问题,时隔一天而已,店员寻江红告知我不能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珠宝店员服务态度恶劣
周大生珠宝于10月18号叫我去店里领VIP卡进行兑换礼品,但是我和店员微信说我去不了,我在昆明读书我父母不在昆明。周大生珠宝罗平店店员尹红艳就用恶劣语气让我父母前去,但在此之前我已经说明我父母去不了。我现在要的结果是门店可以加强店员服务。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
已完结
周大生钻石手链购买三个月内断裂要求换货遭溢价
于6月中购买(换购)6928元钻石K金手链,在9月初佩戴未超过3个月期间断裂,有幸能找到。去到门店被告知存在不能维修,维修也会再次断裂的情况,让溢价换购。这本身是产品质量缺陷。为什么要消费者买单,溢价换购。我可以接受平价换购。如果是不满意款式或者其他原因我觉得溢价是应该的。非人为损坏,为什么要溢价?协商无果。6000多白花?质量原因断裂不可能溢价补差换购。要求更换或退款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大生贵阳店隐瞒克重诱导消费并拒绝开具发票
2024.8.29在贵阳市中山中路111号周大生CHOW TAI SENG(樟江中路财富广场店)购买了足金项链,花费3073,后查询项链克重仅2.9克,当时询问了克重,店员故意隐瞒,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059.7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质量存在问题。仅一个月项链就断了,存在质量问题,当时保证项链不会断,不会扯头发,后到店询问说没有承诺,前后说辞不一致,诚信度为零,存在欺诈行为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拒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当场要求开具发票被拒,并告知黄金店都不开发票只有质保单,后改口可以补开,合理怀疑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打电话过来说会要求门店补开,不会处罚,企业文化就这样了,请严厉处罚! 打了电话过来就说不退款,趾高气昂,一点歉意没有,服务态度差,微信客服几天不回消息,售后服务差,服务太差,不会信任该品牌,并且承诺店长联系我,一直未收到联系,倒是打了几个电话参加活动,只会收钱不办事,并没有把消费者诉求放心上,请平台重视消费者诉求 诉求: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
已完结
周大生金店虚假宣传及退款纠纷
我于2024年10月1日下午14点左右在周大生金店看金貔恘,在店员的再三保证下我才买了一个金貔恘,但是我出门刚上出去玩的时候收到信息说快递不能发,但是在看的时候店员再三保证说她们寄到西藏过可以寄的。并且之前我也寄过,然后我才放心走的。可是我一出门没一会店员说不可以寄,我就提出那可以退吗,因为东西也没到我手里过。过了二十分钟左右店员说钱已经在店长的账户,但是当时并没有入账。后续还是我打电话联系经理经理才给我解决方案说让我朋友出来拿或者我下次去买。但是我就是因为朋友出不来所以我才在他们确定可以寄到地址才买的。并且给我打的单子直到今天我看之前拍的照片才发现没有写克重。我觉得他们侵犯了我的消费者知情权和欺*消费者。我的诉求是退我钱。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处理中
周大生珠宝专柜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在2024年9月18号中午12点45分七点左右 在(天津市北辰区津围路与宜白路交口未来天地商业周大生珠宝专柜)该门店以我的旧金3.55克另加付商家1280元,换购一条一口价项链,我在多次询问导购克重时 导购以各种优惠,避而不谈克重,不按克,不称重,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直到9月28号突然发现质保单上钉有克重我没见到的标签,一口价项链克重4.03。她们钉在反面,很不容易发现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全程没看到,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还有在我以旧金3.55换新金当日不收折旧费的,该门店收取我每克70元,对消费者随意收,而且质保单上没有标明当时收取我旧金70元每克,后面对质也同意退还我随意苛扣我70元每克。诉求:我要求一口价项链全额退款,不应该收取我10%折旧费,期间联系销售人员,销售人员也说顾客问会告知,我问未告知,有截图,监控是可以调取的,还麻烦该品牌调查清楚,不要乱说一通)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周大生钻石手链3个月内断裂要求合理赔偿
于6月中购买(换购)6928元钻石K金手链,在9月初佩戴未超过3个月期间断裂,有幸能找到。去到门店被告知存在不能维修,维修也会再次断裂的情况,让溢价换购。这本身是产品质量缺陷。为什么要消费者买单,溢价换购。我可以接受平价换购。如果是不满意款式或者其他原因我觉得溢价是应该的。非人为损坏,为什么要溢价?协商无果。6000多白花?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周大生珠宝隐瞒克重误导消费者
我于2024年9月18在天津市北辰区津围路与宜白路交口未来天地商业周大生珠宝专柜。以我的旧金足金3.55克换购了一条一口价的项链,当时收取我以旧换新金每克70元折旧费,还加付商家1280元钱,购买中我问导购员项链克重,导购以各种优惠为由,全程未提克重。直到9月28号突然看到质量保证单才发现是有克重的,商家把克重用装订机订在了反面,很不容易看到的。商家故意隐藏克重,像商量这种行为是欺瞒消费者,要求一口价项链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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