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遇良缘未履约匹配服务
网友保保_REiUd59m
已完结
2025年7月6日,在签署合同前,您那边曾明确表示将基于对我个人情况的深入了解(包括情感需求、兴趣爱好及价值观等)进行精准匹配,而非仅局限于物质条件的介绍。我正是基于对这一服务承诺的信赖,才建立了合同关系。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提供的服务与约定严重不符,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 首次匹配对象缺乏情感匹配基础: 对方在交流中明确表示感觉我“像兄弟”,这表明红娘在匹配时并未充分考虑我对于情感共鸣和精神契合的需求,也未在安排见面前充分沟通双方的关键信息,导致见面体验与约定服务标准存在显著差距。 2. 第二次匹配对象缺乏基本诚意与积极性: 该匹配对象在添加微信后,未主动沟通,且在我主动联系后仍无积极回应。此种行为明显不符合“积极相亲”的基本前提,反映出红娘在筛选匹配对象时未履行审慎审核义务,未能确保对方具备真实的相亲意愿与诚意,严重影响了我接受服务的体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 2025年11月7日,合同已经到期了,我只见了上述的两个人,合同上写的是5个人。乙方没有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退还剩余服务费,并赔偿违约金 综上所述,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承诺的服务,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基于上述事实,我现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退还费用,并赔偿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