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遇良缘(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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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北京京遇良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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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遇良缘诱导消费拒退5万元
电话/微信:177****3652。 2026年5月17日,我在京遇良缘(北京朝阳区西大望路3号院2号楼7层A801,蓝堡国际中心)签约婚介服务,支付5万元(第一笔3W,后诱导再消费2W升级服务)。当场面聊四个多小时,有签约压力。犹 由于刚签约1天,签约后未接受任何实质服务:未匹配、未介绍、未见面、未上课。经查,该公司大量投诉和负面评价:诱导消费、洗脑逼单、退款难、霸王条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7天冷静期、未服务可全额退,合同“不退/违约金”无效。现要求:全额退款5万元,解除合同,当天到账。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霸王条款、服务问题
处理中
京遇良缘收定金不履约且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6年1月3日与北京京遇良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婚恋销售购买婚恋介绍服务。总共支付了3000元定金并且未跟该企业签署任何相关合同。期间除微信正常沟通及提供个人隐私资料外该企业未实现任何实质性牵线以为婚恋介绍服务。于2026年1月21日与对方协商一致,企业答应退款。但因对方的拖欠,定金已经超过一个月没有返还到账上。与我对接的人态度极其恶劣,言语中充满了不懈与傲慢,只承诺钱会退但不给任何时间保障,一再拖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方不履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双倍返还定金。我要求对方立即全额退还3000元定金。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已完结
京遇良缘婚介诱导消费拒不退费
本人2025年9月14日 在 北京京遇良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 婚介服务,总共支付费用15000元,该婚介所存在诱导行为,引诱本人到门店,给本人洗脑推销,打探本人情况,交钱以后,介绍的都是不符合标准的,迟迟没有后续,发现该婚介所负面多,对该婚介所不满,请求部门帮本人调解退费!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投诉京遇良缘(北京)诱导消费
北京京遇良缘婚恋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婚姻介绍中介。涉嫌欺*消费者行为。2025年9月10日该司工作人员与我取得联系,让我到其公司面谈。 1、之前以免费介绍对象为由获取个人信息,随后频繁联系,称会有"合适人选"推荐,并安排见面。 2、邀约到店后,红娘在单独房间对我洗脑,进行说服,套取收入、存款等隐私。每年收入,家庭状况,要离婚证明,看支付宝的信用值。还承诺肯定能找到合适的,没有问题! 3、最后会引导支付会员费,声称安排老师给你服务,开始安排见面。 4、未达到合同约定:服务质量大打折扣,交钱后红娘几乎不联系你,不和你沟通需求,见面前仅凭红娘口头联系,不告知男方姓名,无照片了解。 5、和男方见面后,红娘也不和你更深入沟通,还多次表明是我自己的问题。未达到服务标准。 6、遭遇"托儿",婚恋机构安排的约会对象实为"托儿,只是陪聊,之后也没有任何反馈~ 7、服务质量和人员面见质量远低于预期。甚至见面后的男生有倾向。为此,红娘理由还是不够了解,对我也没有任何解释和安慰,没有得到与之相关的服务~没有做出任何处理。 8、长时间不和我联系,主动问才有回应,两位红娘都以生病为由推卸责任,后换新红娘后,也没得到很好处理,与之协商退款,最后态度恶劣,称只退500块! 为此,沟通无效,此公司涉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现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北京京遇良缘婚介诱导消费拒不退费
本人2025年12月11日 在 北京京遇良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 婚介服务,总共支付费用22000元,该婚介所存在诱导行为,引诱本人到门店,给本人洗脑推销,打探本人情况,交钱以后,目前没开始约见,发现该婚介所负面多,对该婚介所不满,请求部门帮本人调解退费!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京遇良缘未履约匹配服务
2025年7月6日,在签署合同前,您那边曾明确表示将基于对我个人情况的深入了解(包括情感需求、兴趣爱好及价值观等)进行精准匹配,而非仅局限于物质条件的介绍。我正是基于对这一服务承诺的信赖,才建立了合同关系。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提供的服务与约定严重不符,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 首次匹配对象缺乏情感匹配基础: 对方在交流中明确表示感觉我“像兄弟”,这表明红娘在匹配时并未充分考虑我对于情感共鸣和精神契合的需求,也未在安排见面前充分沟通双方的关键信息,导致见面体验与约定服务标准存在显著差距。 2. 第二次匹配对象缺乏基本诚意与积极性: 该匹配对象在添加微信后,未主动沟通,且在我主动联系后仍无积极回应。此种行为明显不符合“积极相亲”的基本前提,反映出红娘在筛选匹配对象时未履行审慎审核义务,未能确保对方具备真实的相亲意愿与诚意,严重影响了我接受服务的体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 2025年11月7日,合同已经到期了,我只见了上述的两个人,合同上写的是5个人。乙方没有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退还剩余服务费,并赔偿违约金 综上所述,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承诺的服务,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基于上述事实,我现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退还费用,并赔偿违约金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京遇良缘服务不符要求且退款不合理
2025年9月10日,原告经被告在线业务员推销,与被告签订《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未填),并向被告支付服务费10000元。 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提供的婚介模式不符合原告需求、服务效率极低,且原告仅接受过1次服务(对服务质量明确不满),未实际享受任何有价值的婚介服务。基于此,原告于2025年9月23日通知被告终止合同并启动退款流程,但被告以“国庆假期前后人员不齐”为由拖延制定退款方案,直至2025年10月9日才联系原告,仅提出退还5200元的方案,该方案明显不合理,原告无法认可。 原告认为:被告未按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已构成违约;原告提出终止合同后,被告拖延退款且退款方案显失公*,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违约解除)、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的责任)等规定,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合理费用,并要求被告删除其留存的原告私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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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消费、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京遇良缘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婚恋欺诈,要求立刻退款
本人在知乎网被后台红娘联系上的,于2025年5月24日下午被电话邀约到北京市朝阳区蓝堡国际中心二座8楼进行咨询,然后被她们的红娘在一个小屋子里洗脑了三个月多小时,先是说各种“成功案例”进行鼓动,然后又提出优惠推销(13000->6000),承诺优先介绍优质相亲资源,后面我就上头付了钱。出去后感觉挺后悔,但想着不容易要回来,就想着试试算了。 一周后他们红娘给介绍了一个女生,同样是叫到他们那里见面(又是小房间内),那女生聊天中说自己是自己是在小红书上被叫来的。我时候跟他们红娘说,那边不承认又不提供证据,我要求退钱,他们说已经提供一次服务了,还要收30%的服务费,只退2100。(这里他们签约前说的是每个月两次,我的合同两个月应该四次,但他们说优惠价就两次,这个就有诱导嫌疑,单价变更不明说,在合同里直接定了,搞得比原价还贵,我当时争论这个事,还被他们恐吓),后面没谈拢,到现在还没退钱。 我问他们作为违约方品凭什么要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以及消费者具有对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具有知情的权利。我的诉求是对方那边能对服务中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并退还违约费用! 我希望*台可以严肃处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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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消费、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已完结
京遇良缘未履约涉嫌诈*要求退款
要求退款6800元,该商家未履行相关协议,涉及诈*,严重欺*消费者 我的电话184****3531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京遇良缘诱导消费拒不沟通
在抖音看到该机构,我就私信她了,电话沟通了解我个人情况,必须让我去他们公司,看我的本人才行,去了以后是另一个红娘和我沟通,在一个非常小封闭的屋子里,问我的情况各种,他和我说了很多我在与别人相处上的问题,我说要考虑考虑,然后他们就说先交个定金,在机构的诱导下签署合同,然后我就回去了,在这之后没有任何联系,过了一段时间发现她们的人把我删了,打电话问就是离职了,再打电话什么的也是拉黑了拒绝沟通,因此在提出终止要求该机构退还我费用。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