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虚假宣传致话费误扣
网友保保_Aj25D9gF
处理中
一、争议点:“新号话费与老号共享”,但本人实际并未开通此功能,导致新号码月租99元在三年间被持续扣除,而本人并未使用。 本人与移动公司经由工信局调解后达成了解决方案,但移动公司方面以“上级不批准”为由未能履行调解方案。 二、从法律角度看,移动公司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消费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虽然本人的情况是服务而非实物商品,但该法律原则同样适用。 三、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在推销时作出与实际服务不符的承诺,导致本人作出了错误的消费决定,这符合欺诈的特征。本人现在完全有理由要求其退还全部不合理收费并进行赔偿。 四、诉求:本人现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欺诈的规定,要求移动公司: 1. 退还三年间被错误扣除的全部费用3564元。 2. 支付三倍的赔偿金。 3. 承担本人因此事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