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电话骚扰”相关投诉
处理中
佐领教育(济南)退学费退款纠纷
我于2023年12月29日购买了他们的影视剪辑培训课程,但是她们告诉我是分期付款。中间我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我就想退学,然后他们以退学要交1000块钱的退学费为理由,阻挠我退学。在这之前我已经交了380元钱,也就是一期的费用。在调节无果后我就说那个钱不要了,当买个教训,但是她们依旧每个月给我打骚扰电话,发信息,甚至是用给我发告知函的方式来威胁我,我感觉我的生命受到了危险。请尽快处理。
处理中
红榜教育虚假宣传
我于2024.2.23报名一个基础班 此前 该机构肯定承诺在四月到五月有军队文职管理岗考试 但实际上并无该考试 期间我多次询问 相关人员搪塞甚至不予回复
处理中
中公教育辅警考试全额退款未到
22 年报了中公教育 辅警考试 ,没考过全额退款 但是至今音信全无,联系不到人,钱石沉大海
处理中
山东星图希望教育虚假宣传乱收费
我于2023年7月8号在山东星图希望教育机构买了高新设计师创意设计就业课,该机构诱导我分期付款6600元。后续因本人学业繁忙,并没有参与课程的学习。年初有工作人员过来告诉我,机构在做活动可以减免学费,让我一次性交清学费,当时付了1880元。但是后续银行卡依旧在自动扣款。我多次联系了该机构的工作人员,但一直未给答复。机构不仅虚假宣传,而且出现了乱收费,多收费的情况。
处理中
虚假助学信息引导报名退款要求
4月29日通过公众号发布的助学专升本信息联系到了机构,他们声称是地方助学政策,全程电话引导我报名成功,并以分期付款为由,让我在小雨点上进行贷款,后续本人觉得报名太过仓促,多方了解后得知并没有此项助学事项,当天晚上联系退课,被告知我已经享有助学名额,并建档,无法退款,我有理由认为他们以助学专升本为由诱导报名,发布虚假信息,希望退款并解除相关协议
处理中
嗨学网虚假宣传欺诈行为投诉
2024年4月24日晚在嗨学网销售王琴的催促下一步步按对方提示以微信支付的方式,购买了一建考证培训的课程:项目经理集训班-建筑全科。 而后另一嗨学网的自称老师的张宏英电话要求加我微信,以后期辅导为由。而后几天多次微信电话联系以辅助为名,以包过为条件推销价值26820元的密卷课程。 后经家人提醒我反应过来这是诈骗套路,果断联系嗨学网客服要求退课退款,期间也并未享受他们的服务,客服以他们不负责退款业务为由不予受理,只说后续会有专员联系我,后续所谓的专员联系后一直让我继续学或者转其他课,各种推脱。后来拨打嗨学网服务电话40****0957多次,客服人员以向领导和公司反应为由未给予解决。后续多次联系客服,依然是同样套路循环推脱,以拖延战术一直敷衍我。 因为我等来的回复都是协议上规定没经过考试不能退款为由,拒绝退款。。。。 我在网上看到2020年7月16日晚,央视财经频道直播的3.15晚会对北京嗨学卓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但是,时至今日,嗨学网并没有知错就改,反而变本加利,在通过各种方式欺诈、诱导学员的前提下,通过格式化的霸王条款拒绝退还全国各地广大学员的血汗钱。我知道和我一样的被嗨学网欺诈的学员全国还有千千万,被诈骗的资金更是无比庞大。。。。。。。 今天,我在此呼吁全国广大被欺诈的学员要勇敢的站出来,留下电话,团结起来,不断向相关政府部门和领导投诉、反映,如果有可能一起去北京嗨学网总部拉横幅,让记者来采访,曝光“嗨学网”这个全国最大诈骗教育培训机构,避免更多的学员被嗨学网欺诈。 在此,我强烈请求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管理部门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这么典型的违法虚假广告和消费欺诈,不能仅仅只是退费了事,而必须严格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条款进行退一赔三赔偿,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处理中
国致远华教育霸王合同违法退款要求
成都市国致远华教育霸王合同违法律11条 要求退款 12950,我的诉求是退款加上行政处罚 7.24条 违反了 经营者因消费者个人原因不允许退费或由消费者承担全部剩余课费损失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明显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故其所列相关条款涉嫌构成无效 5.1.4违反了 就前述情形而言,课件的交付应当是整体交付,而非分节交付,即只有在经营者完成全部课件录制并全部传输给消费者时,方能视为经营者完成了交付义务。因为交付的完成意味着风险的转移,如果将部分课件的交付视为交付义务的完成,一旦经营者不能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则未交付课件的风险则会由消费者承担,使得消费者花了全部的价格购买了半成品的课件,此种风险转嫁的行为明显违背了法律规定,其条款亦因加重消费者责任而涉嫌构成无效。。从格式条款效力的角度考察,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于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未履行提示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据此,被申请人对于关涉合同解除权的上述重要条款未作提示,申请人主张不受该条款拘束符合法律规定。 即便被告提示过这一条款,在带有人身信赖属性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下,事先放弃法定解除权的约定也应认定为无效。其一,允许当事人约定事先放弃法定解除权,会严重妨害弱势一方的意思自由,造成强势一方垄断解除权;其二,法定解除权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又无解约条款时当事人挣脱束缚的最后一件武器,法律应当保障合同主体确立“最后意志”的自由;其三,法定解除权的产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属于未来权利,按照处分行为客体特定与确定的原则,事先放弃这种未来权利的处分行为是无效的;其四,法定解除权的人身属性愈发强烈时,事先放弃将趋同于损伤公序良俗。并且将他人信息给我用与贷款,在知道我没有工作的情况下,知道我借不了就拿其他人的信息给我 往各部门重视
处理中
中公教育未按约定退款
2022年12月中公在45个工作日未退还本人23800元,后承诺分10期退还,至今只大款3期,剩余16660元未退还本人,马上还款,告上法庭
处理中
世钜教育涉嫌欺诈签约
我于2024年四月五日通过微信公众号添加世钜教育某位老师 这位老师通过哄骗的方式以各种学员赚钱的截图进行哄骗给我说第一个月公司出钱免费学习 其他的时候通过自己赚钱来赚取零用钱来支付费用哄骗我进行签约 并于今日我再次联系那位老师老师不回复 我进行解除合约公司不予处理 给发的软件也打不开我以为是网络问题 我也搜了互联网相关资料 被骗的不止我一个人很多人都被骗了 我也不需要公司赔偿 只希望公司解除合约
处理中
盛世明德教育欺诈引诱学生贷款
2024年4月29日,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关于成人自考大专的机构,填写了我的个人资料,随后就有他们那边的老师加我微信并给我介绍他们那个学校,说他们总公司是深圳市明德盛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他们是子公司开始并没有给我说明,随后就诱导我交学费,我预付了五百元,他们说如果一次性交不清的话,他们可以帮我申请所谓的助学贷款,分期还一共是9期,每期720元,总共的金额一共是6980元,并且他们诱导我签订了所谓的助学贷款实际上是引诱我和金融机构贷款,随后我在启查查上发现他们机构并没有办学许可证,后面我通过周围信任的人并且在网上查阅资料发现网上对他们的评价并不好,我就向他们机构带我报名的人提出了诉求要求退学退款解除合同,她并没有直面回答我这个问题,随后就用一些话术来使我相信她,但是我一直坚持我的诉求,随后她告诉了他们办公室的主任,她的主任也是一套说辞,最后说这是需要走程序的不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说什么他需要上级批准,等上级批准后才可以告诉我结果,随后我打电话发信息他们就不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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