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管家机票价格欺诈引发消费者投诉
网友保保_hYnWzH5w
我于2024年4月16日,在支付宝“航班管家”小程序上购买3张机票(机票信息:客票号码81****47****45,航程为2024年4月24日由成都航空执飞从武汉天河机场到沈阳桃仙机场)。实际支付订单金额为2124元,其中机票票价为588元/张,机建燃油为120元/张,合计708元/张。但行程单显示,实际票价为550元/张,机建燃油120元/张,合计670元/张。每张机票存在差额38元,三张机票存在差额共计114元。 航班管家作为机票代理商,有义务告知消费者所购买的机票的真实价格以及所收取的服务费金额,但商家未如实告知机票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所告知的价格和实际收取的费用,与行程单所示的机票真实价格不一致,属于价格欺诈。行程单价格与实际支付金额严重不符的行为,不符合国家税务机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民航局的行政性规范条例,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民航局发布的 《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遵照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违反第十四条,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向旅客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责成相关主体对其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经营资质,并可转至税务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处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与航班管家客服沟通,商家承认机票票价存在上述差异,但当我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商家提出按照机票购买价格退一赔三的赔偿要求时,商家予以拒绝。故恳请市场监督部门给予公平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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